哥谭。码头。潮水沙沙地响,声音令人昏昏欲睡。高大的轮船投下山一般的阴影。
还有一群带着枪,穿着黑西装的人。
我知道我找对地方了。
现在摆在我面前的是两个选择——第一,我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干掉,然后顺理成章地接手货物。
第二,我等到他们交易完,我再把卖家干掉,然后顺理成章地接手货物。
第一个选择的优点是我不需要想那么多。
缺点是——
“先生。”25严肃地说,“如果您想独自对抗这么多人,纳米机器人的损耗会超出可被接受的水平,您的预期生存时长会下降到——”
“静音。”我不耐烦地说。
一秒之后,我面具两侧的翎羽状装饰蔫蔫地耷拉了下去。
——一个人工智障还跟我在这卖起萌来了。这个表演型人格到底是随了谁呢?首先排除我自己吧。
但25说的不无道理。我不可能自己搞定这么多人——尤其是因为我知道蝙蝠侠会来。
我躲在一个集装箱半开着的门内,遥远而暗淡的灯光投下一片灰黑色的阴影,让我几乎不用费心去掩藏自己。
哥谭总是有很多这种地方,无论白天还是夜晚,一整个城市都灰蒙蒙的。高耸的哥特状尖顶锐利地插进天空,夕阳像是天空就此裂开的创口,夜晚则是创口中流出的黑色的脓血。
旧金山无疑截然不同。那座城市五光十色,昼夜不息,夜晚几乎比白天还要闪耀。我父亲的统治之下绝无阴影,当然也就没有痛苦,也没有悲伤,所有人都感到欢乐和幸福。
我当然也是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哥谭。
我把自己往阴影更深处塞了塞,听见远处因为人数众多而变得格外难以辨别的脚步声。
他们正忙着从货车上一箱一箱地把货物搬下来。无论里面有没有我要找的东西,看来货量都不会少。
我又想起企鹅人对我说过的话。也许他没有说谎,黑面具手上掌握着可观的资源,无疑非常适合作为我发展的据点。
但企鹅人只是想见到我和黑面具两败俱伤。如果我轻率地行动,这倒是非常可能的一件事。
——这事可以之后再说。
我站起身——原本我是蹲着的——从我藏身的集装箱的一侧往黑面具的方向看过去。
他们所在的地方比我更靠近哥谭湾的海面。黑面具站在一盏格外亮的路灯下面,黄色的灯光打在他那张面具上。
不知道我现在这个造型对上他会不会涉嫌抄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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