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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加文很少笑,身体微微前倾,撞上周思尔的身体,“那就好好跳,别踩我了。”

“这双鞋也不便宜的。”

周思尔对庄加文口中的贵持怀疑态度,“你买的都是便宜货,你喜欢我可以送你一箩筐。”

庄加文:“我没说喜欢你。”

正好音乐到了高潮,她微微后退,勾住周思尔的腰转了一圈。

又是一阵天旋地转,周思尔再也没办法和庄加文讨论便宜货和你凭什么不喜欢我。

四周一切都远去,她只能跟随庄加文的指引,好像成了对方操控的人偶。

一段练习结束,庄加文松开手,看周思尔还有些站不稳,她又有些疑惑:“除了你刻意踩我那一下,不是跳得挺好的吗?”

周思尔无法回答,她现在耳朵还嗡嗡的。

庄加文松开手后,自己的指缝还残留着对方指缝的触感。

一点也不恶心,还因为骤然的抽离而失落。

因为庄加文长得比前舞伴长得好看。

周思尔给出了这样的理由。

之前跳舞运动量有这么大吗,心跳都快和跑步差不多快了。

她没有回答庄加文的问题,失神的模样看上去乖顺很多,似乎永远蓬松的卷发又令庄加文想到老家那只睡在玉米地里的狗,不知道有什么品种的基因,身上是顺毛,耳朵是卷毛,软趴趴垂着。

小时候庄加文最喜欢上放学的时光,那只狗会晃着耳朵送她到桥头,等她走到小桥那一边,狗也放心转身回去了。

好像人类过桥也很危险,需要它盯着。

放学的时候它不在桥那边等着,趴在家门口的铁门外,距离狗洞很近,方便钻进去。

听到庄加文的脚步声,二十多米远就飞奔而来,耳朵在夕阳下摇晃,庄加文总要弯腰先抱它一会儿才一起回家。

可惜周思尔没有垂下来的耳朵。

庄加文仗着客户女朋友发呆,明目张胆看了她好一会。

从没有一点棱角的眉眼到因为唇妆更水润嘟嘟的嘴唇。

环顾这个场地一圈,比周思尔高的遍地是,找和她差不多高还瘦很多的也不少。

只是没有人具备周思尔这种软烂的感觉。

第一次见周思尔,庄加文的本能就驱策她躲远一点。

或许是多年摸爬滚打的直觉经验,有莫名的声音告诉她,这很危险。

即便站在眼前的女孩要低头才能看见,看上去毫无攻击力,微醺的状态,声音甜到发腻,和她的唇色一样充斥着浆果的气息。

果然这颗堪堪成熟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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