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清晨,郗予醒来时发现脚边多了一个水囊。水囊是热的——是有人把水囊放在火堆旁边捂过,又在他醒来之前搁在他脚边。他坐起来,揉了揉眼睛,头发睡得有些松散,但昨晚阙执打的结还好好地束着发尾,一夜没散。
他把水囊捞过来,温水倒在手上搓了搓脸,然后趿拉着靴子走到正在拆灶的阙执身边。
他头发还没束,碎发在晨风里乱飞,说出来的话却很笃定:“今天我想吃昨晚那种葡萄干。”
“没了。”
“那你昨天还说留着救急——你骗我。”
“没骗你。”阙执把拆下来的石头一块块整齐地码在沙丘旁边,拍拍手上的灰,直起腰,“给你吃的就是救急。你那顿饭不吃,就是急。”
郗予看着他,嘴唇动了一下,想回嘴,但一时没找到合适的话。他发现自己这十八年在冷宫里练就的三寸不烂之舌,在这人面前经常失灵。不是因为说不过,是对方说的话总是不按套路来,让他准备好的所有机锋都打在了棉花上。
他最后拍了拍袖子上的沙,低下头,耳尖又开始泛红了。
但他这次没有躲,而是仰起头直视阙执:“那你给我找别的。我要吃新鲜的水果。”
“戈壁滩没有水果。”
“你是向导,你负责找。”
阙执把最后一块石头码好,站起来。他看着面前这个人——长发没束,青衫皱巴巴的,靴子上全是灰,还是那副瘦津津的巴掌脸,但下巴不像在客栈时那样压着帽子了。
他仰着下巴指使人的样子,和前几天那个疏离温和、把什么都藏在帽檐下的书生判若两人。
阙执从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那不是真实的他,现在这个才是——有点任性,有点不讲理,会在脚底踩了沙子时皱着鼻子说“我的脚快变成沙漏了”,会因为一条发带自己跟自己置气,会把脚伸过来理所当然地说“倒吧”。
是被自己惯出来的口气,虽然只被惯过几天。
一点也不讨厌,心底反倒悄悄漾开一缕藏得极深的隐秘欢喜。
郗予自己从来都不曾知晓,他这人天生自带软意,有时不必开口说话,单单安安静静立在那里,容貌艳丽十足,眉眼温顺,气质清软,就像一只被精心养着的小波斯猫,又软又乖,温顺又软糯。
若是轻轻开口,嗓音清浅柔和,更是像颗圆滚滚的小糯米团子,白白净净,软乎乎的,浑身都透着惹人疼的乖巧气。
一举一动都透着浑然不觉的软糯和香气,撩人而不自知,实在可爱得让人心头一软,忍不住想好好迁就,悄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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