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响;看几个光屁股小孩在黄土路上追一只瘸腿的狗。

郗予手里有时候握着一壶凉茶,有时候什么也不握,只是把手搭在膝盖上,像一只终于晒到太阳的猫,懒洋洋地眯着眼。

郗予渐渐发觉,自己无比贪恋这般看人、看人间的光景。

深宫岁月里,活人是世间最稀缺的光景,更是最冰冷的隔阂。

偌大冷宫庭院,常年寂寥荒芜,草木丛生,除了自幼伺候他的老周,几乎见不到旁人。

偶尔奉命前来送膳食的宫女,皆是步履匆匆,头颅低垂,眼神躲闪,连一丝余光都不敢落在他身上,仿佛这位被弃置冷宫的皇子,是沾染晦气、不可靠近的不祥之物。

漫长岁月,唯有寒风、孤月、残花与无尽孤寂相伴,人情冷暖,烟火喧嚣,皆是遥不可及的奢望。

而这里,满街都是人。

吆喝的商人,讨价还价的胡姬,牵着马匹走过的驿卒,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不同的东西。

郗予一个个看过去,在心里给他们编故事。

那个扛着皮毛的汉子是去京城发财的,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是在等丈夫回家,那个蹲在墙角打盹的老头年轻时大概是个兵。

郗予给他们编了出身、脾气、前因后果,然后心满意足地把这些故事收在心里,不告诉任何人。

这是他一个人的热闹。

但他也不只看别人。他看自己。

客栈老板娘在柜台后面放了一面巴掌大的铜镜,磨得不太亮,照什么都像蒙了一层黄纱。

郗予偶尔路过都会偷偷瞥一眼。

镜子里的人穿着洗得发白的青衫,长发用素色布带束在脑后,几缕碎发垂在脸侧,被边陲的风吹得微微发干。

肤色还是白,但比在冷宫时多了一点血色,嘴唇也不再是那种病态的淡。

气色好了,五官就更加藏不住了。

那双天生的桃花眼,眼尾上挑,不笑时也像在笑;右眼角下那颗小小的泪痣,点在白到近乎透明的皮肤上,像雪地上落了一粒黑沙。

他对着镜子端详了一会儿,然后把旧斗笠戴在头上。

斗笠有点大,帽檐压低了能遮住半张脸。

他又把领口的布往上拉了拉,遮住下巴。

做完这些,他又照了照镜子。

镜子里的人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,但那上挑的眼尾和那颗泪痣,还是在阴影里隐约可见。

郗予在冷宫藏了十八年的脸,习惯了藏。

如今出了宫,这张脸反而成了最显眼的东西。

郗予不怕被人看,但他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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